兴隆镇司法所:“四举措”提高人民调解满意度
来源:
2021-03-05 08:49:50
责编:
胡明兵
近年,旌德县兴隆镇司法所优化工作方法,注重调解实效,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提高日常调解能力。该所重点加强对村委会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老人赡养、山林土地等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解读,除此之外,还通过以案释法,分析常见矛盾纠纷,从调解技巧等方面进行培训,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规政策,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反映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调解案件过程中,努力做到合法、合理、合情。
加大调处力度,重视调解成效。该所加大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不等不靠不上推,主动、快速介入,把各种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化解在辖区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同时,对调处的每一起矛盾纠纷,加强对当事人的回访工作,做到回访到位,听取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当事人双方履行义务。
调处纠纷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该镇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既是“调解员”,又是“普法员”的双重职能作用,在调处纠纷过程中通过以案释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进一步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信赖。
工作交流互通,信息共享。该所与4个村级调委会主任加强联系和沟通,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在第一时间知晓矛盾并及时介入调处,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谢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