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定远县范岗乡实行“1233”会议模式助力宅基地保障资格权认定工作。
“1”即村两委召开一次启动培训会议,学习县、乡宅改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成立村级宅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政策咨询组、矛盾化解组、村庄规划组、资格认定组。
“2”即召开两次村民组户主会议,资格权认定办法(草案)征求意见会;按照资格权认定办法审批定稿,形成各村民组资格权享有人初步名单,召开户主会议进行讨论表决。
“3”即宅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三次会议,宅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县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指导办法和乡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实施方案,起草本村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办法(草案);将各村民组对资格权认定办法(草案)意见进行汇总并召开宅改领导小组会议,对汇总的意见进行讨论审议,统一处理口径,形成初步意见,对资格权认定办法(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资格权认定办法(讨论稿);宅改领导小组汇总各村民组宅基地资格权人初步名单,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形成初步认定结果意见。
“3”即召开三次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征求对资格权认定办法(草案)的意见;对修改完善后的资格权认定办法讨论稿,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形成资格权认定办法(待审稿);对汇总后的资格权人初步名单和村宅改领导小组初步意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通过。
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是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的重要内容,是农村宅基地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定远县范岗乡在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中,本着对群众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深做实改革试点工作。(薛琦 沈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