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庙镇规范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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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彬彬
2021-09-22 10: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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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 许梦源 夏朝阳
9月18日上午,太和县高庙镇召开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部署会,镇全体干部参加。
会议学习了《阜阳市党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试行)》内容,并指出,全镇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报告备案制度,认真填写《太和县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喜事申报须提前十天,丧事应当在操办后十日内申报,报告的内容包括:报告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以备组织备案,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会议强调,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形成领导示范、上行下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领导干部要带好头,做表率,严格按规定办事,对顶风违纪不按规定进行申报备案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安徽日报农村版通讯员 罗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