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庙镇部署烟花爆竹颁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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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昱宗
2021-10-28 11: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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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 胡明兵 夏朝阳
近日,太和县双庙镇召开烟花爆竹颁证工作部署会,镇、村全体干部参加。
会议指出,销售场所内外必须具备安全条件。零售场所专营店经营烟花爆竹,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不大于200㎡,建筑结构不得为三层及以上,零售店二层不应设置生活设施。距离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100米以上。距离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100米以上。场所内外均需张贴明显的禁烟禁火安全警示标志,店内灯具及开关应具备防爆功能,电气线路应穿管。销售场所配置2具5公斤以上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使用面积大于100㎡时,应配置4具且分开成对放置,50L以上水桶一个。店内不得有明火散发点及生活设施,不使用大功率电器。
会议要求,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提高工作透明度;严格审查,把好安全条件关;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会议强调,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安全、总量控制”的原则,开展办证工作。对现场不具备安全条件及日常安全监管中存在违法经营行为被查处且拒不整改的经营户,不予审核办理。(安徽日报农村版通讯员 任昱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