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店乡为特殊人群办理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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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安东
2021-10-31 20: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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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 王力 夏朝阳
肥西县司法局高店司法所为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加强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积极协调乡民政部门,帮助安置帮教人员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为符合低保条件的安置帮教对象办理低保。
近日,该乡高店社区草科组安置帮教对象许某某,50岁,孤身一人,与年老的母亲(低保户)一起生活,并患有精神分裂证,长期服药不能外出务工,家庭经济状况较差。2012年12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6个月,2021年2月8日刑满释放。司法所在走访中了解情况后积极向乡镇领导反应此情况,同年10月经领导研究、部门审核许某某个人符合“低保”条件,司法所主动协调乡民政部门,由所在居委会准备材料进行上报,为他办理手续申办低保,帮助解决生活困难问题,许某某觉得生活有了盼头,对政府的关心感恩不已。
此外,该司法所工作人员还走访了其他矫正对象,对生活较为困难的人员开展人性化管理,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面临的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安心改造。(安徽日报农村版通讯员 刘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