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镇认真落实林长制 16个镇村林长上岗护林
来源:
夏乾峰
2021-11-07 18:48:47
责编:
李伟 胡明兵 张波
近年来,在推行林长制改革中,旌德县兴隆镇林业站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指导林业生产。
该镇林业站积极协助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制定和落实林业发展规划,发挥桥梁作用。按照林长制分级负责原则,该镇全面建立了镇级和村级林长组织体系,将兴隆镇森林区域划分为桃子山、雅雀山、黄华岭、马鞍山4个重点森林区域,牛栏岭、梅园等12个森林区域,设置镇级林长4个,村级林长12个。同时,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兴隆镇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全镇林长制工作的研究、协调和部署,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重大问题,制定了《兴隆镇林长制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该镇要求,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提升林业营造水平、增强管护力量、加强野生动物养殖管控、增强全社会护林意识等四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安徽日报农村版通讯员 夏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