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明光市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文化建设为抓手,全力打造法治文化“明光品牌”。
突出宣传先行 推动法治素养“大提升”
党员干部“带头学法”。该市推动把《宪法》《民法典》等系列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课程、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全市28家行政执法单位培训会必学内容。
专家团队“上门送法”。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该市从公、检、法、司抽调业务骨干、法律专家,组建“七五”普法讲师团,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赶集”“宪法课堂”“开学第一课”等普法活动。紧密结合学党史办实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司法为民办实事、法律服务惠民生”活动,进一步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公共场所“随处见法”。该市把法治文化建设经费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推动法治宣传与乡村治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建设法治文化“微景观”。他们在全市27个法治文化广场、街头游园等公共场所建设法治宣传栏、制作法治宣传画,在主城区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在74所中小学校循环播放法治微电影等。
创新载体“广泛普法”。该市创新“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在庄上”,发挥302个村级站和自然村庄示范点作用,把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送到群众家门口。依托全市2162个农村“大喇叭”,每天向群众开展“有声普法”。创新“抱团科普”“综治户长巡逻车”等普法方式,打造 “群众身边的流动普法阵地”,让群众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突出元素融合 营造法治建设“大氛围”
阵地建设“全域化”。该市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四入行动”,将法治元素融入景区、繁华街区、建制小区、乡村社区。在主城区,持续对法治文化公园、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进行提升;在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制作以法治典故、法治漫画为主要内容的彩绘墙,让市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在农村,以漫画、法治广场石、法治文化墙等形式,在36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点统一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在152个村(社区)实施“三个一”工程(即每个村(社区)建成一个法治宣传栏、一个农家法治书屋、一个农民法治大讲堂);依托全市716个“村民理事会”,将法治融入村规民约,让村民“抬头看法、低头见法、心中有法”。
作品创作“本土化”。该市大力推进“五个一工程”和文化惠民“三下乡”活动,通过创作以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文学、戏剧、曲艺、影视作品,让法治文化浸透每一个公民,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
活动开展“常态化”。该市在电视台开设《法治在线》《普法小剧场》等栏目,通过以案说法、法治动态、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文化”,打造了指尖上的“法治文化建设阵地”,让法律知识从指尖流入群众心间。
队伍建设“规范化”。突出普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该市成立了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为主体的明光市“七五”普法讲师团;组建由19个支队组成的“法润江淮”普法志愿者大队;为74所中小学校从政法系统选配法治副校长(辅导员)。
突出地域特点 打造法治文化“大品牌”
打造长三角投资“首选地”。该市坚持将法治文化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创新园区公安“日见面、两握手”等30项暖企制度,组织法官、律师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260余次,为企业量身定做法律服务“清单”,打造“亲”“清”政商关系。
播撒水乡法治文化“及时雨”。该市在女山湖渔民聚居小区周边建设草塘湖法治公园,专门就水利、渔业、水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开展集中宣传。结合渔民生产生活特点,编排了相声、小品等文艺节目对渔民开展普法宣传。
点亮失足青少年法治教育“指明灯”。2016年以来,滁州市先后有392名失足青少年关押在明光看守所。为做好失足青少年教育挽救工作,该市坚持法治教育与心理疏导、常规教育与以案释法相结合,律师、心理咨询师、普法志愿者和家长共同参与,“点亮灯塔,指明方向”,使迷途的青少年重塑新生。
截至目前,该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后获得滁州市“五连冠”、“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安徽省法治县(市、区)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等称号。2021年12月,明光市司法局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邵先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