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来源:省政协人资环委 2022-02-07 10:56:04 责编:何小龙 朱媛

林长制

亳州市政协建议:

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2020年以来,亳州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深化新一轮林长改革决策部署,以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截至目前,亳州市已建成城市公园4个、街道游园25个,新增绿地52.4万平方米,完成绿道建设28.5公里,完成人工造林8.48万亩、森林抚育11.28万亩,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1个、森林城镇5个、森林村庄42个。全市各级林长开展巡林35490次,其中市县级林长巡林557次、发现并解决问题435个,有力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但在这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也发现在人员力量、工作模式、政策和资金支持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主要问题

1.林业技术力量薄弱。我市林业工作人员较少,多数乡镇(街道)无林业站,没有专职从事林业工作的人员,影响了林业技术推广和林业资源的有效监管。

2.林业行政执法困难。森林公安队伍划转公安部门后,市、县(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都是从相关科室、股室、单位抽调的人员组成,存在队伍不健全、执法水平低等问题。

3.绿化空间面临困境。“十三五”以来,通过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等造林绿化工程,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宜林空间基本绿化完成。当前,亳州市认真落实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禁止违规占用耕地植树造林,造林空间日趋狭窄。

4.公益林生态补偿较低。国家级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每亩16元,广大林农保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不高,一些地方存在滥砍乱伐现象,生态公益林受到破坏。

5.林业龙头企业带动不强。林业龙头企业尤其是林业加工企业,对推进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意愿不强,动力不足,没有充分发挥龙头作用。

二、意见建议

1.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服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健全乡镇林业站,明确编制人员,落实办公场所。加强技术人员培训,组织省级专家、乡土专家通过集中培训班、专家下基层、基地实践教学等形式对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提高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切实把林长制“一林一技”服务功能落实到位。

2.深化林业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议从省级层面出台政策,成立林业执法机构,配齐执法人员,配备必要执法设备,提升执法能力。组织开展执法培训,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3.统筹国土规划布局,努力拓展造林空间。坚持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为国土绿化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结合乡村振兴,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拓展“四旁四边”造林空间,推进高标准农田治理,拓展农田林网造林空间。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扶持政策,确保造林空间落实。

4.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加强公益林保护。全面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大公益林生态补偿力度。建议从国家、省级层面统筹考虑,提高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市、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提升补偿标准,争取每亩公益林生态补偿达到100元,切实让林农受益,提高林农管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主动性。

5.加大龙头企业培育,推进产业化发展。积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实现基地建设、社会服务、精深加工一体化,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联林农的产业化发展格局,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建议省级出台扶持政策,通过项目补助、贴息贷款等形式加大对林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