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明光市涧溪镇坚决贯彻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按照省委、滁州市委、明光市委相关要求,持续提升涧溪镇干部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树导向,在标准上下功夫。为全面加强镇村干部管理,镇党政办、组织室牵头拟定《涧溪镇从严管理村干部实施意见》《涧溪镇机关干部职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等4份文件制度,对镇村200余名干部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工作纪律进行严格要求,明确工作作风及完成情况直接与个人绩效挂钩,确保全体干部眼中有事、手中有活、心中有责,做到工作有目标、有任务、有招数。
建机制,在落实上出实招。为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涧溪镇对作风办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调整优化,共调换人员8人,由作风办对全体干部进行高频督查、高频调度,对落实不力、推进不快的部门及时通报;对精神状态“差”、工作推动“慢”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消极懈怠、萎靡不振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让“躺平式干部”躺不住、让混日子的没有市场。
明责任,在督查上动真格。涧溪镇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决心,用实际行动坚决抵制“六个不”干部。由镇纪委和作风办联合行动,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暗访督查,不定期对镇干部、12村村干部的在岗在位、值班值守及工作日饮酒情况进行督察,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截至目前,开展禁酒检查7次、疫情防控值班值守检查15次、农业面源污染督查4次,开展从严治党检查2次、通报批评12人,纪委约谈2人。
抓典型,在实效上求突破。通过党委会议集体研究,面向全体镇村干部下发《涧溪镇“干部之星”评选办法》,干部可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每月参与评选一次“干部之星”,镇党委将对月度“干部之星”给予一定奖励。已累计评选出10名镇“干部之星”,7名同志获评明光市“干部之星”。通过树立典型,该镇进一步激发出了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切实增强其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引导和激励干部树立扎实苦干、乐于奉献精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高效推进。(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