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表决《泗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考核办法(试行草案)》,同意的请举手……”3月4日,泗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随着主持人的话音落下,泗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开局之年代表工作的“第一个新招”正式打出。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泗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是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1月5日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之后,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安排起草2022年工作要点时,特别强调要推出代表工作新举措,使代表工作在开局之年呈现出勃勃生机。为此,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人选工委认真谋划思考,并实地到江苏省睢宁县等地进行考察学习,最终把制定《泗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确定为开局之年代表工作的“第一招”。
在办法起草的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注重坚持五个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法定职责、为民服务、激励约束、务求实效,着力强化代表政治意识、法律意识、为民意识、责任意识,聚焦代表工作实际,确保办法执行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
办法共分为5章13条。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和适用对象。第二章考核内容及评分分值,主要明确代表履职考核的内容及量化计分的标准和综合加减分事项。第三章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规定了考核的主体、考核档案的收集和考核的程序。第四章考核结果的运用,规定了考核档次标准,如何使用考核结果,以及暂不列入年度考核范围的有关情形。第五章附则,明确本办法的解释权限和施行时间。
从办法通过之日起,意味着泗县313名县人大代表每年履职情况都将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考核评价,将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此外,泗县人大常委会还建立健全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县人大代表、代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等制度,并积极探索在镇村建设代表工作站、代表工作室,推动泗县人大代表工作进一步出新、出彩、出实效。(岳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