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既是实现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优势的迫切需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向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前进,营商环境改革依然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省委、省政府持续推动地方商事制度改革,全省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实现整体性提升。2020年,安徽作为“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增长,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的地方”之一,受到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四送一服”“双随机、一公开”创新监管被列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同时,我省营商环境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门主体担当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放管服”改革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数据共融共享仍需进一步加快、公平公正的监管服务仍需进一步强化、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等。
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议:
聚焦落实落地,打造一流政策环境。一是提高政策制定水平。加强政策制定的前期调研,减少政策文件数量,在政策的先进性上再强化、首创性上再突破。二是提高政策知晓度。学习苏州、杭州等地做法,在省级层面构建统一的集发布、解读和咨询功能于一体的涉企政策信息传播平台。三是提高政策执行效能。政策出台主体和兑现主体应当保持一致,避免政策空转;建立政商“双向评价”机制,压实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政策的具体责任;在各地市(县)级层面建立政策兑现“一窗受理”机制,确保市场主体及时足额享受到政策优惠。
聚焦“最多跑一次”,打造一流政务环境。一是强化“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一个平台推服务、群众一个平台找政府”目标,推进“极简审批”“容缺受理”“秒办秒批”,缩减项目审批办理时限。二是强化政府部门服务理念。常态化对标沪苏浙,改革政府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制度、运作程序,明确要求企业办理业务不需要寻找各个部门的窗口,优化服务流程,“最多跑一次”即可办完所有业务。三是建设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与服务平台。推动数据标准化归集、应用管理,建立主题数据库,建设业务协同、全省共享的大数据资源中心。以上海、深圳、杭州等先进地市为标杆,建设营商环境管理服务智慧平台,推出向政府端和企业端双向集群式开放的“亲清在线”平台。
聚焦新思维,打造一流创新环境。一是建立多维度金融服务体系,根据企业的具体资产情况及业务融资需求,为企业设置适合、具有针对性的金融方案;督促金融机构建立“敢贷、能贷、愿贷”的体制机制。二是推行创新容错机制。容错和纠错是干部干事创业的“一体两翼”,要借鉴上海、浙江经验,明晰容错纠错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容错纠错程序,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和申诉救济机制。三是优化评价标准,完善评价方式。建立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大对各地市(县)、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的实绩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班子绩效考核依据之一。
聚焦服务保障,打造一流法治环境。一是推动人大和政府清理、修改和废止不利于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和制度,营造高质量发展的法治营商环境。二是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不规范行为。三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开展法律进万企活动。探索组建“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志愿团”,为企业涉法问题咨询、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办理融资和评估公证等业务搭建全方位法律服务平台。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帮助企业主动预防和化解法律纠纷。
聚焦监管导向,打造一流开放环境。一是提高检查效率,实现“多检合一”。推行制定检查清单制度,控制检查总量和频次,整合检查队伍。二是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信用监管机制,以强有力的信用监管推进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化。三是健全新型监管体制。加快建立以“互联网+监管”为核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包容审慎监管为辅助的全链条、清单化、闭环式监管制度,构建风险监管、智慧监管、精准监管“三位一体”的监管新模式。四是加强监管部门监管能力评估,强化监管的“再监管”,确保监管部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
(民进安徽省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