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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镇推行“田长制” 设立耕地保护“监督人”
来源: 陈若奎 2022-03-22 16:42:20 责编: 许雅婷 喻寒松 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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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濉溪县百善镇叶刘湖村拆除了一处不久前在基本农田搭建的10多亩钢构弓棚,这是该镇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 、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的举措之一。

百善镇北依濉溪县城,国、省高速道路纵横,境内有世界“非遗” 中国大运河柳孜码头遗址、大运河隋堤AAA景区,是淮北市南部次中心新城、皖北重要交通枢纽。在这片地理位置优越的沃土上,耕地保护工作十分艰巨。

近年来,百善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于去年12月制定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 ,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行为。百善镇“田长制” 设立镇级田长、副田长、片区田长、村组级田长,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级设置农田网格,建立以镇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镇级田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副田长由镇领导担任;村级田长由村党总支书记担任;片区田长由村包组干部担任;组级田长由村民小组长担任,明确责任区域,层层压实保护责任。

同时,百善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保护耕地,为全镇22个行政村制作了“田长制”公示牌。公示牌上不仅有当地各级田长职责,还有耕地保护“六严禁” ,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使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家喻户晓。

​百善镇在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 工作中,明确了各级田长“严格规划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等8项工作任务,明确镇、村、组级田长各自工作职责,同时制定实行了4条考核、激励奖惩制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监督等4条保障措施。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全覆盖” 的耕地保护监管格局,确保耕地和永久性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推动全镇农业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陈若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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