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农工党安徽省委会 2022-04-26 10:50:13 责编:周晓东 朱媛

发展经济离不开法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要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律制度固化下来,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进程,通过梳理规范法规政策,为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最关键的“软实力”和创新竞速最重要的“助推器”。近年来,通过持续推进“放管服”等改革,我省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为经济稳中向好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从市场主体的期待值来看,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落实目标来看,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破解。

涉企法规规章有待健全。由于经济快速发展,少部分法规未及时适应改革步伐并进行修订完善,难以有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利用生产要素和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有些地方关于民营经济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冗杂,存在条文之间内容存在逻辑矛盾等问题。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待改进。部分市场主体守法意识不强,违法经营以及盗版仿制、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客观存在,经济诈骗、不依法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对失信违约的联合惩戒机制还需进一步改进完善。

公共法律服务档次有待提高。政府对于部分民营企业家反映的涉及企业执行案件的法律盲点和雷区,回应不够。部分执法部门对市场主体权益受侵害的跟踪保护力度依然不足,维权援助不能及时跟进。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聘请法律工作者担任顾问的企业占比不高等问题依旧存在。

为此,建议:

一要梳理规范法规政策,为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2019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称《条例》),国家层面的《条例》出台后,安徽省政府颁布了《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省“四最”办下发《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我省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应严格按照《条例》及省出台的各项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规范排查清理有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限制,对照《条例》及政策规范拟定本机关实施《条例》的具体实施方案,出台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同时,每年要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对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围绕资源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医疗卫生、旅游市场、城市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任务重、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做到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主动监督与受理督查有机结合,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违法行为。

二要改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多种沟通联系机制。依法建立承诺兑现协调机制和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对政企依法执行合同、履行承诺进行规范约束。政府带头重诺守信,认真履行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使信用记录在惩戒的同时也发挥出正向激励作用,如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佳、效益好的实体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等业务。同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制度,选定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执法监督联系点,通过向司法行政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反映行政执法情况,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对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和违法线索并协助查处,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

三要强化法律服务供给,护航营商环境法治化。检察部门在办案时要将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始终,结案后主动上门了解企业经营中的法律盲点与雷区,积极督促、引导企业合法规范经营。探索建立我省自贸试验区检察云平台,对内加强研究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检察制度体系,对外积极提供符合我省司法工作实际的刑事司法标准或政策等配套制度。司法部门高标准建设区域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职能与一体,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法律服务。积极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全覆盖,帮助企业在经营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风险意识,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