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郎溪县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公开管理,从源头规范行政权力行使,有效维护政府公信力。
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该县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程序的若干意见》,对文件调研起草、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登记编号、公布、备案等各环节提出明确要求。
由起草部门采用图文、视频、发布会、访谈等多样化形式,深入浅出解读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由制定机关及时在线公开发布,方便公众随时查阅、复制、下载。
以定期清理为“关键点”。该县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定期清理与专项动态清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原则,起草部门作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应及时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或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适时做好废止、修改等工作。
2021年,开展了涉及《长江保护法》、自然保护地领域等多方面的专项清理工作,实施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效能专项整治工作,完成了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清理结果为现存有效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保留9件,废止6件,修订3件,失效1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了清理结果。
以公开透明为“落脚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该县对涉及重大行政决策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在相应的媒体、行政机关网站上公开发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做好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工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2021年,该县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在政府网站上征求意见并及时予以公开,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