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 提高协商议政能力水平
来源:刘育红 2022-08-15 16:07:43 责编:毛学农 王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历经70多年的发展,不断成熟定型,展现出独特的优势,焕发出勃勃生机。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政治协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部署。《条例》围绕治协商工作的指导思想、性质定位、内涵形式、基本原则,确立了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为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标志着政治协商事业发展迈入新的历史阶段。《条例》既给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支撑,也对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职能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分认识自身的政治使命,在政治协商中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

一、走对路,把准政治方向。《条例》明确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是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融入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协商合作的基本精神和人民政协团结民主的本质属性。作为民主党派,我们必须深刻领会《条例》颁布的时代背景和重要意义,注重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通过开展集体研学、个人自学、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条例》精神,深入开展“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深化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做好工作、发挥作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统筹谋划政治协商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实际行动践行中国共产党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的责任与担当。

二、强队伍,夯实自身建设。《条例》对民主党派高质量参与政治协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民主党派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框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理应在政治协商中发挥好作用。要把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精神结合起来,对标“四新”“三好”总要求,努力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注重政治引领,加强理论学习,以民主党派省市级组织换届后新的领导班子产生为契机,传承多党合作优良传统。按照“三个文件”相关规定,严把成员入口关,发掘并使用好参政议政骨干人才,夯实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人才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作风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营造充满活力的履职氛围。

三、摸实情,提高调研水平。《条例》明确支持民主党派结合自身特色以及政党协商年度计划内容开展经常性考察调研。开展好调查研究是民主党派提高协商议政能力和水平的关键。要选好调研课题,紧扣中共党委、政府工作中心,找准服务大局与发挥优势的结合点,把调查研究的重点放在事关发展全局的大事、经济社会发展的要事、群众民生改善的实事上,确保调研有的放矢。端正调研态度,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放低姿态、扑下身子,虚心向群众求教,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不摆花架子、搞形式主义。科学运用调研方法,调研前要下足功夫,撰写调研提纲,精选典型代表,综合运用实地调研、蹲点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确保点面结合,掌握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坚持集思广益,组织成员中的相关专家学者研讨论证,力争形成有价值、有份量的意见建议,为中共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献计出力。

四、履好职,增强协商成效。《条例》明确了民主党派在政治协商中的地位作用,为民主党派履行政治协商职能提供了保障。作为民主党派,我们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认真参与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政党协商活动,积极参加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等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活动,履行好政治协商职能。建立完善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的具体运行机制,包括保障机制、成效评价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奖励激励机制等。加强与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借助外部力量,形成联合调研,增强协商议政效果。用好网络资源,关注社情舆情、收集民意信息,搭建协商议政新的平台。把履行政治协商职能与评先评优、人才推荐工作相结合,调动全体成员履职积极性,提升协商议政工作成效。

(作者: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农工党芜湖市委主委、安徽省政协常委、芜湖市政协常委刘育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