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东至县政协印发《委派十一届县政协委员担任部门民主监督员的实施办法》,选聘了40名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在选聘过程中,县政协以“三个突出”为标准,把好民主监督员的“入口关”,甄选一批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政治上过得硬、精力上有保障的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
一是突出自愿性。民主监督员要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民主意识,且该项工作属兼职,因此,需要其有饱满的热情去参加此项工作。为此,县政协采取“委员主动申请+主席会议审议”模式,从52名申请担任民主监督员有的委员中,按照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工作单位等因素,甄选出40名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和相关要求。
二是突出专业性。民主监督员需要快速熟悉和掌握被派驻单位的工作职能、运作程序和有关政策法规,身体状况和学习能力均要能适应民主监督工作需要。因此,县政协注重将年龄、学历和参加工作年限作为选聘的重要依据。40名民主监督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占比92%,其中,本科学历23人,研究生学历2人;平均年龄41周岁,其中“80后”14人,“90后”4人;拥有1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民主监督员占比85%,1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民主监督员占比10%。
三是突出代表性。注重从社会组织中选、从基层中选、从党外人士中选、从与群众关联度高的行业中选,40名民主监督员中无党派和民主党派人士占比82%,企业、村(居)、学校、医院、社会组织工作的民主监督员占比68%,14个界别均有2-3名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