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政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视察
来源:滁州市政协 2022-10-09 17:06:43 责编:奚正喜 宋杨琛 何怀光

近日,滁州市政协围绕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推进持续释放高效益主题,开展了专题视察。视察组先后到全椒县、南谯区等地深入田间地头查看管护情况,了解今年面临历史罕见旱灾高标准农田抵御能力,并3次就地召开会议,座谈分析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存在问题,群策群力为高标准管护出谋划策。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成山全程组织,提案委承办,市农业农村局、南谯区政协、部分市政协委员和农业专家等近30多人分头参加了视察。

滁州市目前已建成高标准农田615万亩,占耕地61%,预计到2030年将达803万亩,占耕地80%以上。大家认为,全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有机制、有创新、有成效。主要是政府主导管护。市、县相继出台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项目建成后及时将工程移交给镇村、新型经营主体等具体管护,并及时与受益主体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基层责任管护。全市普遍采取“村级田长+农户”责任模式,对未发生流转的高标准农田实施管护。大户自主管护。出台《滁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吸引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土地规模流转和农田基础设施运营管护。对高标准农田“确权不确界”,推行土地规模流转给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大型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落实流转期内农田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和维护责任。定远县西卅店镇幸福村4500亩高标准农田10年经营权和管护责任,一次性公开拍租给丰原集团。今年,全市新建的70.5万亩高标准农田,直接流转给北大荒集团达18万亩。纳入保险管护。从2021年开始,在全省率先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和建后管护保险,去年以来建成的91.1万亩后续管护全部纳入了保险,得到了国家农业农村部肯定。

座谈中,大家感到全市高标准农田管护但仍有一些不足亟待解决。管护经费配套不够。绝大部分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责任主体在镇村,但省市县有政策配套维护维修的资金较少,急需额外拨付也远不能保障管护实际需要。老旧项目损毁较重。2011年以前建成的287万亩高标准农田部分设施,已接近使用寿命,老化、损毁问题较为突出,亟需改造提升。管护水平相对较低。有的基层政府、村集体组织等履行管护责任意识不强,专业管护队伍不健全,部分承包户、新型经营主体等缺乏长远管护意愿,运用现代智能信息技术管护才刚刚起步等。保险机制尚需健全。由于工程质量保险还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如何保障系统有效运行、如何提高保险管护人员业务素质、如何畅通修复理赔“通道”等保险管护机制,还都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完善、建立健全。

“三分建,七分管”。大家对如何让高标准农田持续释放高效益,纷纷建言献策。建立专项管护基金。由县乡政府财政部门设立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维修基金,由资金中心对每个项目设立专户,利用省市县各级管护配套经费和项目结余经费、集体土地收益拨付经费等作为基金账户资金来源,不断壮大基金规模,夯实高标准农田“养老”基础。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制定基金使用管理规定,切实保障高标准农田长期监管、维护、维修等资金需求。改造提升损毁项目。对全市2011年以前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进行评估论证,将老旧、损毁严重、运营不良等失去或部分失去高标准农田功能的,确定为改造提升项目,纳入“十四五”、“十五五”规划实施,改造提升后纳入工程管护保险,形成新老项目保险全覆盖、后期管护全方位的管护格局,提升建后管护水平。搭建现代管护平台。建后管护由人力监管为主向现代信息监管转变,充分运用全市正在搭建全国首家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化智能监管平台,把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全程纳入其中,充分利用5G、物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等技术,实现“人防+技防”一体化信息化管护,大力提升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现代化水平。跟进完善保险机制。依据《滁州市高标准农田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以水路渠电等田间主要工程设施为管护重点,督促保险部门全面介入、全过程管控,实现项目建设与后期管护无缝衔接,特别要对工程项目运行后期自然损毁严重的实际,健全完善保险理赔长效机制。强化管护队伍建设。对镇村、承保大户等实施主体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其管护水平。对管护人员实行竞争上岗,优先选择有劳动能力、责任意识强、群众威望高的村民担任管护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制,维持管护队伍长期稳定。同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保险机构加快管护人员培训规程的编制,采取定期专业培训、日常监督和考核,提升管护队伍素质水平。强化管护队伍建设。对镇村、承保大户等实施主体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其管护水平。对管护人员实行竞争上岗,优先选择有劳动能力、责任意识强、群众威望高的村民担任管护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制,维持管护队伍长期稳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保险机构加快管护人员培训规程的编制,采取定期专业培训、日常监督和考核,提升管护队伍素质水平。增强村民管护意识。加强对村民尤其是承包经营户开展高标准农田管护教育,让他们了解管护知识,增强责任意识;在高标准农田显著位置设置管护公示牌、在沟渠道路等易损处设置提示桩等,提醒村民自觉维护;给农机手、无人机经营户等发放管护明白卡,使他们在开展高标准农田作业时时刻注意防止损坏桥涵和渠道等设施。

(李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