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常委提交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通知
来源:省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室 2022-12-07 15:18:53 责编:奚正喜 陈维庭 何怀光

各位常委:

  根据《安徽省政协常委提交年度履职报告工作办法(试行)》规定,省政协常委每年要向省政协提交书面履职报告,并存入个人履职档案。现就提交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履职报告内容

  履职报告应真实反映省政协常委本人2022年度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作用发挥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

  1.出席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协商会、通报会、座谈会等会议情况;

  2.提交提案,提交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协商会议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情况;

  3.参加视察、考察、调研等活动情况;

  4.参加网上“安徽政协书院”读书活动情况;

  5.参加政协理论研究、学习培训、对外交往、新闻宣传、文史资料工作、团结联谊活动等情况;

  6.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民主评议、执法检查、工作巡视等民主监督情况;

  7.应邀参加住当地市、县(市、区)政协的会议和活动情况;

  8.联系界别群众,发挥凝聚共识作用情况;

  9.以省政协委员身份参加的其它各类会议和活动情况。

  (二)本职工作中取得的重要成就。

  (三)遵守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

  二、履职报告形式

  履职报告只需提交电子稿,注明报告人和单位职务。

  三、提交报告时间

  请于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前,将2022年度履职报告电子稿发送至ahzxxls@163.com邮箱。

  联系人:胡润生,0551-62226299,19942693819。


省政协办公厅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