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社法委聚焦民生领域开展微协商微监督 《关于推进农村养老服务的建议》获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肯定
来源: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2022-12-14 17:47:01 责编:何小龙 朱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连续三年坚持“小切口”选题、多维度协商、深层次资政,先后就“养老设施建设”“老年助餐服务”“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多角度开展微协商监督,在推动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今年通过微协商微监督形成的《关于推进农村养老服务的建议》更是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批示肯定。

今年8月至11月,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围绕“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聚焦我省农村养老服务面临的现实挑战,组织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扎实开展微协商微监督,组成专题调研组赴六安市、安庆市、黄山市实地调研,赴江西省及其所辖南昌、新余、宜春等市学习考察,召开分党组扩大会议暨主任会议、省直部门座谈会,分析问题根源、研究对策举措。11月17日,省政协召开“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微协商监督座谈会,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10个厅局负责同志与政协委员汇聚一堂,协商议政,为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建言献策。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此次微协商微监督形成的《关于推进农村养老服务的建议》,先后批示肯定,省政府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办理。

《关于推进农村养老服务的建议》认为,一是补齐工作短板,构建普惠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着力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二是发挥政策叠加效应,破解农村养老服务资源有限难题。将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列入“暖民心”工程,以政府的有效投入来引领社会资源的积极投入。三是摸清失能半失能老人底数,满足农村特殊群体养老需求。明确牵头部门、健全工作举措,以确定范围、摸清底数、明确帮扶标准为重点,按照政府补一点、家里出一点、社会捐一点的路径,加大对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政策覆盖力度。四是强化制度保障,在规范主体、经费、人力、监管等相关制度内容上强化农村养老制度保障,推动形成关爱农村老人工作合力。五是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新路径,形成政府部门、村级组织、养老机构、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等相结合的农村多元养老服务供应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