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政协一直高度重视提案工作,认真登记审查、妥善处理委员提交的每一件提案,并安排专人加强与提案委员沟通联系,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东至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委员提案146件,经审查立案121件(并案8件),不予立案13件,转作委员来信、社情民意信息4件。
妥善处理“有回音”。在东至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案委员会召集该委全体委员对会议收到的所有提案进行了认真登记审查和分类处理,决定对《关于重视疫情对企业物流的影响的提案》等13件已经落实或县级层面难以操作的提案不予立案;对《关于给予恶性肿瘤手术患者报销院外专家会诊费的建议》等2件县级难以办理的提案,拟进行修改完善,转为社情民意信息上报;对《关于在长江路各路口建站台立站牌的提案》《关于适当降低农资价格,保障粮食价格稳定的建议》2件提案则作为委员来信,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对上述提案的审查处理结果,县政协提案委、专委会综合办及办公室人员通过电话、微信与提案委员联系,反馈提案审查意见,耐心细致地向委员说明不予立案以及转作委员来信、社情民意信息的原因,及时回应委员关切。
修改完善“提言值”。按照“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要求,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加大了并案的力度,对于案由及内容相近、相似的提案进行了合并,避免类同提案重复交办。立案时严把提案质量关,对于提案中部分不合适的内容或难以操作的建议,及时与委员沟通联系,建议委员进一步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找准症结,紧密结合东至实际对提案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提高提案反映问题的精准度、所提建议的实际可行性。同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了解清楚与提案内容相关的情况,并邀请县委办、县政府办有关同志一起,对委员提案内容进行修改,去粗存精,精益求精,提升提案的可操作性。
联合交办“找婆家”。县政协提案委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共同根据提案内容为提案确定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为立案的提案“找婆家”。今年在确定提案主办单位时,一方面根据提案内容确定办理单位,另一方面充分考虑提案委员所在单位,并重点参考委员在提案纸上所填写的意见“建议该提案由某某某单位或部门办理”,尽量避免出现提案“回娘家”现象,防止提案人变成承办人。在4月28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联合召开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上,立案的提案被各承办单位领回。
(张雪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