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我国有60%的消费发生在夜间,夜间经济繁荣程度是一个地区经济便利度和活跃度的晴雨表。近年来,我省大力繁荣活跃夜间消费市场,先后开展“品质生活·徽动消费”夜间经济消费季等活动,逐步满足群众“夜游、夜宴、夜演、夜购、夜娱、夜宿”等多元化需求。但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弱、乏、难”等突出问题。
一是规划“弱”。一些地方夜间经济发展主要场所呈现出散、杂、小等特点,未能连片形成统一的全域性夜间经济集聚区,大多靠市场自由发展,缺少有效规划设计及配套设施,特别是一些夜间市场布局不合理,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噪声污染、卫生顽疾和市容无序等民生问题。
二是供给“乏”。夜间经济大多局限于餐饮、购物、酒吧等传统业态,经营模式单一粗放,难以满足广大群众品质化、多元化的夜间消费需求,尤其是作为消费主力的年轻人休闲社交、时尚文艺、自我提升等方面的消费需求很难满足。
三是管理“难”。夜间经济管理涉及城市管理、公安治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以及街道、社区等多个部门,现实中常常出现各个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况,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联动协作机制。
如何扩容升级“徽动消费”行动、点亮安徽“夜经济”,建议学习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在“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上下功夫。
一是高起点科学谋划“空间布局”。上海市发布《夜间经济空间布局和发展行动指引(2022—2025)》,对全市夜生活活跃区进行多维交叉数据的空间分析与重点识别,创新性地提出“1+15+X”的空间布局体系。去年9月,湖南省印发《推动“夜经济”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扩消费促就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夜经济”规划布局,将发展夜间经济的重点街区、重点商圈、重点项目纳入市州、县市区国土空间和城市发展规划。建议省级层面借鉴外地做法,研究制定我省夜间经济发展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发展定位、目标与主要领域,科学布局夜间消费场所、设施和业态,精准规划建设一批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夜间旅游重点项目,引导各地制定出台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指导各地构建优化夜间经济产业发展体系,使夜间经济成为拉动消费的重要新引擎。
二是高标准打造特色“示范街区”。据了解,浙江省以“浙里来消费·美好夜生活”为主题,突出浙江文化、浙商文化、江南韵味、都市风情特色,聚力打造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今年2月,黑龙江省商务厅等7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动夜经济发展 进一步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各地需在2023年末打造3—5处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建议借鉴浙江省、黑龙江省等地做法,开展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城市创建工作,鼓励各地发展各自特有的夜市经济模式,深度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将夜间经济与当地文化融合发展,打造更多特色夜间经济“精品街区”“示范道路”等,做到“千地千面、百花齐放”,强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对推进特色夜市的先进地区适当给予资金奖励扶持。
三是高效率提升部门“软件服务”。上海市商务委等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上海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城管执法系统、公安系统推进 “夜市经济”发展的意见措施,积极服务支持夜间经济发展。《湖南省推动“夜经济”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扩消费促就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休闲、环卫、通讯等配套设施,对出于消费需要的临时性停车实施包容性管理,放宽夜间促销活动审批。建议参照上海市、湖南省等地做法,省级层面出台推动夜间经济发展专项政策指导文件,由商务、文旅、公安、市场监管、财政、住建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联动。借鉴上海等地做法,设立“夜间区长”“夜生活首席执行官”,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数字化手段,提高夜间城市清洁效率,有序放宽夜间外摆位管制,加强城市公共服务配套,探索推进市场化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