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提高质量为抓手 增强提案办理实效
来源:祁门县政协提案委 2023-07-29 09:14:40 责编:奚正喜 桑士宣 何怀光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最能彰显政协“言值”、体现政协价值。近年来,祁门县政协坚持提案工作方针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积极运用提案方式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有效助推了党政中心工作和社会民生改善,一大批政协提案的办复办结有力提升了委员满意度。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三个三”工作法提高提案质量

坚持“三会”强基础。一是坚持召开专题培训会。全会召开前,邀请县委党校讲师为委员专题授课,激发委员履职热情和责任担当,帮助委员尤其是新委员学习掌握政协提案的概念、作用、撰写要求,使委员愿写、能写、会写。二是坚持开展学习交流会。各专委会、界别、委员工作室结合活动开展,举办提案或社情民意工作学习交流会,通过印发提案相关知识、优秀提案范文等学习资料,相互探讨提案撰写方向、思路和方法,帮助委员在提案工作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三是坚持举行政情通报会。每季度常委会举行政情通报会,邀请县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向委员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当前县委政府的工作思路、工作重心、奋斗目标以及其他专项工作,帮助委员“知情明政”,助力委员提出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优质提案。

实施“三招”增动力。一是明确工作任务。以专委会为依托,在委员中扎实开展“撰写一件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等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对委员撰写提案、完成“委员作业”作出质量和数量上的要求。二是纳入履职评价。年底对委员提案撰写情况进行通报考核,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委员履职评价档案,作为评先、连任依据,以此督促委员深入基层调研、积极撰写提案。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坚持在全会上由政府常务副县长作提案办理情况报告,以及表彰优秀提案、优秀政协委员,进一步提高委员撰写提案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承办单位的办理责任心、使命感。

严把“三关”出精品。一是严把征集关。每年全会召开前,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印发《提案征集通知》,并附提案参考目录,通过“约提案”等方式引导,让委员有时间思考,有题目参考,有资料学习,尽量避免大会期间临时动议写提案。二是严把审查关。会议提案实行提案委初审后再集体复审立案的办法,对提案严格把关,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立案。近年来,提案立案率由近乎100%下降到94%左右,初步实现提案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三是严把提炼关。组织开展“精品提案月”活动,把11月确定为“精品提案”撰写月,引导各党派、团体、专委会等提前策划选题,开展调研,并由负责人把好第一道关形成质量高的调研报告,编入政协大会发言材料中,同时在调研报告基础上进行整理提炼,形成集体精品提案交办,近几年来,集体提案占比不断攀升,提案整体质量得到提升。

二、坚持“多措发力”推进提案落地见效

认真交办促落实。一方面,每年全会后,会同“两办”将立案提案汇编成册,并编印提案目录,标注重点提案,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示,促进了提案工作高位推动。另一方面,县政府召开提案交办会集中交办,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在会上部署提案办理任务,要求各承办单位高站位认识委员提案,把提案办理作为检验工作作风和接受民主监督的有效方式,并印发提案办理操作须知,对提案承办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各承办单位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办理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增强。

跟踪督办促落实。一是与政府办联合,组织相关提案人,深入重点提案承办单位、提案承办大户(5件以上)督促检查,通过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听取办理情况汇报,交换办理意见,共商解决办法。二是对落实不好的重点提案,采取连续提出的方式,坚持跟踪问效和“回头看”,确保提案建议落到实处。如《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提案,委员连续多年提出,我们将其作为年度重点提案,形成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县委县政府经过反复调研,吸收委员提案建议,近两年来,通过新建停车场、改造小区停车场、增设路边停车泊位等措施,减小停车位不足的矛盾。去年又引进智慧停车项目,目前已投入运营,极大缓解了城区停车压力。三是开展测评督办。近年来,我们把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装订成册,在县政协常委会上交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报县政府作为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打分依据。

视察调研促落实。对于部分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大多数群众利益的重要提案,通过各专委会或委员工作室开展专题视察或调研,引起了县政府及提案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加强协商,努力把每一件提案办出共识、办出实效。如去年我们围绕“一改两为”和“暖民心行动”,联合相关专委共同开展了城区智慧停车项目运营情况视察和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视察,视察后及时形成视察报告或社情民意等呈送县委县政府领导,批阅后责成各承办单位办理,通过加压加力促进了重点提案的落地落实。

健全机制促落实。一是近几年来,先后修订和制定出台了《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专门委员会参与提案工作办法》《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办法》等,进一步完善了提案工作机制。二是县委县政府每年印发关于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提案办理的时间、方式、效果等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了办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建立办理情况通报制。县委县政府对办理情况定期发出督查通报,对不按规定落实办理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督促各承办单位用心用力办理。四是建立重点提案督办制度。由“三办”联合制定印发《县领导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与领衔督办重点提案机制,坚持实行承办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发挥重点提案办理的示范带动作用。五是完善办理“回头看”制度。县政府、县政协年终联合对承办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开展“回头看”,近两年有10余件B类提案(含不满意或基本满意提案)进行了重新办理答复,办理结果由“B”类转为“A”类。

总之,我们在健全提案工作机制、完善督办方式、做好提案服务工作等方面做了一些尝试,起到了助推中心、拾遗补缺、凝聚共识的积极作用,督促各承办单位办成了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提案,但在提案提质增效、充分发挥提案优势、破解基层政协履职弱化方面还需探索努力。今后,我们将按照双向发力新要求,秉持务实作风,不断探索创新,着力提升政协委员的满意度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