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内外兼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来源:铜陵市义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09-11 15:28:08 责编:周晓东  刘鹤

近年来,铜陵市义安区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创新作为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转变思维,创新发展模式,强化政策、资金扶持和多部门联动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全区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由2018年村均12.04万元,上升到2022年村均57.97万元,自2018年以来,累计消除“空壳村”12个、“薄弱村”30个。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区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强村39个、占比39.4%,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村全部“清零”。集体不断增收,带动了农户收入“水涨船高”,2022年度,全区98个村开展了多种形式分红、分红村占比98.9%,累计分红730.69万元。其中,开展现金分红村15个、占比15.2%,分派现金红利365.2万元,村均24.35万元,惠及成员43516人,人均收益83.92元。

一、对内加强财务管理,夯实发展基础

针对村级财务管理短板,同时,鉴于村集体投资形成的共同经营资产份额,子公司、联营企业的股权份额等集体资产长期处于乡镇(办事处)“三资”代理机构监管“盲区”等的原因。义安区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属企业集体资产管理的通知》(义扶经办〔2021〕25号)、《义安区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义扶集办〔2022〕26号)、《2023年铜陵市义安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计划》(义农函〔2023〕18号)等系列文件,对内强化村级财务管理,杜绝集体资产“跑冒漏滴”,深度挖掘集体经济增长潜力。

(一)加强代理服务,实现监管全覆盖。村集体依托“三个一批”专项资金、自有资金与社会资本合作,并由村集体控股成立的公司制企业或类似市场经营主体(以及简称被投资企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系投资与被投资关系,村集体持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份额为集体资产,各乡镇(办事处)认真贯彻义扶经办〔2021〕25号文件精神,将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被控股企业,以及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独立市场经营主体,纳入乡镇“三资”代理机构代理核算和日常监管,实现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全面覆盖。

(二)加强监督,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持续跟踪项目管理、开展经济合同专项清理,以及审计监督等,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农村财务行为,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营造风清气正的财务环境。

一是加强财务检查。加强财务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杜绝个人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利用村办关联企业或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契机,私设“小金库”,侵吞、转移、挪用和无偿占有集体资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加强财产物资收发、领用、出入库登记管理,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建立健全和严格遵守财产、物资领收发登记制度,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资产处置制度、定期财务公开制度、定期财产清查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各项“三资”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股权管理。股东按照实际出资额享有股东权益,同股同权。被投资企业占用集体经济组织的实物资产(如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等)等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评估作价有偿使用。评估价格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或减持被投资企业股权、转让被投资企业股权,一律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同意。

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义安区利用“三资”监管平台,持续跟踪掌握项目资金投入、收益情况等。2022年度,根据平台监管掌握的问题,及时印发了问题清单,并指导乡镇(办事处)整改到位。对已到期收回的投资一律要求项目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继续用于发展集体经济。自2019年以来,全区累计整合各级财政资金4120万元,累计扶持92个项目,项目累计收益448.7万元。另外,项目构建的经营性固定资产由项目村按财务制度要求及时开展竣工决算及审计;项目资金入股由被投资方或独立第三方提供担保,最大限度防范投资风险。

四是加强合同清理。从2022年10月起,义安区拟用6个月时间组织开展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活动,重点对显失公平的经济合同,在不违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或解除合同或修订完善合同;对累积拖欠的合同收入积极组织清收,对拒不上缴积欠合同收入及时终止合同和收回资产资源,并按照民主决策程序,通过公开方式(招标、拍卖等)重新对外出租或发包,通过经济合同专项清理进一步盘活低效利用资产(资源)。

五是加强审计监督。2023年初,义安区通过公开程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集体经济专项审计,审计范围延伸至村委会、村办全资以及控股企业或类似市场经营主体,目前,区农业农村局已与中标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会计师事务所拟在近期派遣审计组入驻1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审计。

(三)定期开展清产核资,盘活存量资产。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精神,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及时发现和杜绝村级财务舞弊,防范集体资产遗失和被侵占风险。进一步摸清集体资产(资源)的数量、分布,以及利用状况,建立资产、资源台账,实施分类管理,并将闲置耕地、林地、“四荒”地等资源,闲置的村部、学校等房产通过对外发包、租赁等方式盘活经营,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四)注重绩效考核,激发内生动力。2019年年底,义安区在全市率先出台《铜陵市义安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建立起村干部“基本报酬+履职绩效报酬+创收绩效”的薪酬发放新模式。创收绩效工资最高计提比例为30%、最低计提比例为1%。同步,把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乡镇(办事处)将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村“千分制”考核且占比不低于30%。同时,义安区鼓励和引导村干部在村办集体企业持有股份,让村干部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进一步激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探索建立股利分红推动机制,从2023年起,我区将现金分红作发展集体经济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基本条件,将现金分红纳入“赛马”活动的评分指标体系。充分释放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激发群众关心和参与集体经营管理热情,进一步增强集体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对外以要素为纽带,强化合作补短板

针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短板,义安区制定了《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铜陵市义安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规划(2022年-2025年)》《铜陵市义安区发展高质量新型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因地制宜做大做强铜陵白姜、鲈鱼、瓜蒌子、蔬菜等产业。充分依托当地蔬菜生产基地、水产养殖基地以及相关产业龙头企业承接产业链上下游产品或服务。引导村集体以资金、土地等要素“抱团”开展股份合作。印发了《关于支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接农村公益项目的指导意见》(义扶集办〔2022〕16号)以及相关实施细则,鼓励村集体依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简易程序承接农村公益性项目,积极开辟集体经济新增长点。

(一)以产业为纽带,共享发展成果。探索以产业为纽带的合作发展新模式,逐步构建村集体、市场经营主体、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共享产业发展成果。如我区胥坝乡江滨等5村共同出资成立公司,依托周边800亩大蒜种植基地,采取“村集体+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开展大蒜种植和深加工。每村每年可从公司获得5万元保底分红。2022年入股各村经营性收入均超过了10万元,实现全区集体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村“清零”的目标。再如我区天门镇龙云村由村集体和村干部共同出资设立公司,集体持股90%、自然人持股10%。由集体建成并自营70余亩瓜蒌子种植基地。村集体每年可从公司获得上交利润约10万元左右,使龙云村由过去的软弱涣散村,逐步向集体经济强村迈进。在集体的示范带动下,全村瓜蒌子种植面积已达200余亩。 

(二)以土地为纽带,带动共同发展。为突破各村单独发展面临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的瓶颈制约。采取“强强联合”“强弱联合”等多种组合的“抱团”式发展。如我区东联镇东埂村、西埂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为摆脱落后局面,在该镇政府统筹协调下,整合了东埂村、西埂村、复兴村等村“三个一批”项目资金150万元,在玉楼村新建标准厂房2000平方米,各村按出资比例分享厂房所有权。厂房通过公开招租方式引进木材加工企业入驻,年租金12万元,同时带动周边农户就近就业增加农户的务工收入。东埂村、西埂村通过 “强村带弱村”的“抱团”式发展,不仅每村每年增加固定收益3万元,还通过在与强村的合作中转变了发展理念、拓宽了发展思路,认清了发展形势。2022年,两村在村党组织的引领下集体经济突飞猛进,一举迈入集体经济强村和准强村的行列。

(三)以资金为纽带,村企合作共赢。村集体将闲置资金、财政专项资金以“优先股”的形式投资入股公司等法人企业。该企业一般坐落在村域范围内,或其法定代表人具有强烈的家乡情怀,合作双方具有一定的了解和信任。合作期内村集体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不承担企业的经营亏损,每年可从企业获得固定比例或固定金额的分红。固定分红比例一般在10%左右。合作期限届满一次性收回全部投资本金或继续投资合作。如我区胥坝乡中洲村将2020年度“三个一批”项目资金50万元,投资入股乡集体企业,投资期限10年,年保底收益5万元,到期一次性归还投资本金。2022年全区村集体通过资金入股的方式获得投资收益400.21万元,占当年经营性收入6.97%。

(四)以项目为纽带,提升发展质量。村集体出资设立物业公司,承接农村公益性项目,开展有偿服务,如我区西联镇三义村、老洲乡成德村、天门镇龙山村等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由村集体出资成立物业公司,通过乡镇政府向物业公司购买服务的方式增加集体经营收入;依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接农村公益性项目,如我区东联镇将抗旱保苗、河道清杂等劳务交由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2022年度,全区村集体通过承接公益性项目(抗旱保苗、河道清杂等)获得收入2409.92万元,占经营性收入的41.9%。

(铜陵市义安区农业农村局  章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