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公布《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该条例已经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21年马鞍山市入选国家首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以来,该市广大市政协委员高度关注建设进展情况,市工商联、程悦委员等提案者先后就海绵城市建设提出了进一步的意见和建议。
该市住建局等承办单位积极研究并吸纳提案的意见和建议,将海绵城市建设与“治水、治城”相融合,坚持系统施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有序实施的原则,积极打造“长三角滨江多雨工矿型”海绵城市示范,做到“四个聚焦”:聚焦顶层设计。编制出台1个海绵专项规划、1个系统化实施方案及11个片区达标方案,深入指导实施,构建形成“1+1+11” 全市域规划控制体系。聚焦分区管控。构建“示范区”“特色区”“控制区”“引导区”分区管控的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建设模式。该模式得到了住建部的充分肯定。聚焦城市安全。建立“绿色源头减排、灰色过程畅排、蓝色末端控排、管理提质增效”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绿、灰、蓝、管”多措并举,保障城市安全运行。聚焦共建共享。推动矿区生态修复,重构矿山排水系统,重点解决源头废弃矿山对下游水系和城区产生的排水压力;推动厂区污染治理,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海绵城市建设,探索形成工业厂区绿色升级与海绵城市协同推进的路径。
(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