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 ​
来源:江淮时报 2023-12-01 16:01:06 责编:奚正喜 陈维庭 何怀光

张孝成(省政协委员、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发言

农发行作为国家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安徽省分行紧跟省委省政府农业强省部署,在保障粮食政策性收储资金供应的同时,聚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市场化发展,较好发挥了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

一、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破题。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较广、投资规模较大、回报周期较长,并主要是依靠或依赖中央及省级财政补贴来建设。同时,投入主体与受益主体大多错位,投、建、管、用相互分离多,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在动力不足,并存相关融资主体资质较低或融资意愿不强问题。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需要进一步破题。农村路电网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益属性明显,多由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承担投融资建设工作,突出面临项目自身现金流不足、承建公司经营实力大多不强,并存在社会资本投入意愿很低、融资难度和资金缺口较大问题。

(三)推动农业产业市场化发展机制需要进一步破题。一是乡村“土特产”“乡字号”等特色资源禀赋、内在价值挖掘不够,产业基地、产业集群不成规模或规模较小,产业链供应链不完善,名优产品数量不够多、品牌影响力不够大。二是多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小布局散、产品附加值不高、抗风险能力较弱,符合政策性银行准入条件的合格承贷主体不多。

二、相关的对策建议

(一)助推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格局。一是创造开发条件。政策性银行协同各级党政及相关部门持续加强统筹联动,推动增强农户流转、托管土地主动性,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主体整合创造条件。二是理顺五个关系。推广农发行较为行之有效的高标准农田+土地流转、耕地质量提升改造、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打包”支持模式,以市场化方式理顺投资、建设、使用、维护、受益五个主体关系,推动投、建、管、用主体合一。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度性安排政策性贷款支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相关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产生的“两项指标”调剂交易收入用于先行扣除并返还实施主体项目建设的投入成本及合理利润;同步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激励约束等制度配套,促进“被动实施”为“主动推进”。

(二)进一步破解带公益性项目融资难题。一是优化项目现金流组合方式。以项目科学谋划、整体推进为重点,政府主导统筹现金流充沛项目与带公益性项目“捆绑”“联动”“搭配”,农发行推广项目与资源“搭配”等支持模式,合力破解农村公益属性项目融资突出难题。二是深化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政策性银行协同地方政府结合政府债务化解的各项部署,推动地方融资平台角色转变,明晰业务模式、分类整合重组,通过注入经营性优质资产、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促进实体化市场化转型,提升经营实力和投融资能力。

(三)推动农业产业高质效发展。一是服务做强实体。充分发挥政府、税务、司法、政策性银行等各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和支持作用,从管理经验、技术团队、占有市场、发展实力等多个维度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实体。二是服务业态融合。推广农发行联合黄山市人民政府推出的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项目贷、“村落徽州(江淮)”项目贷模式,推进产业强村强镇强县建设,打造大基地、大产业、大企业、大品牌,持续深入推动农业与加工、流通、文旅、教育、康养、信息、生态等产业融合一体发展;围绕各县(市、区)特色主导产业,以地方政府出资的实体化市场化公司、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为核心,发挥农发行政策优势、地方国企组织协调优势、民企专业运营优势,采用团簇式对接、批量式推进、集群式支持方式,联结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优势互补、产业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