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作为生产生活必备的特种设备,常因一些事故发生而备受关注。是设备就会老化,就有使用期限。当设备老化之后,安全性就无法得到保障。笔者调研了芜湖市、六安市、宿州市的电梯使用情况,收集到了基础数据,通过分析认为:电梯的“衰老期”尚未被重视,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前瞻性思考不深,且无统一的电梯设备使用退出机制(如强制报废办法),需要引起关注。
一、芜湖市现状:
芜湖市有33072台电梯,8287台超过十年以上。占比25%。以镜湖区天香苑小区为例,天香苑一期高层2012年交付入住,共16部电梯,已使用12年,天香苑二期高层2013年交付入住,共46部电梯,已使用11年。
宿州市有电梯24000台,超过10年以上的2000台,占比10%。
六安市电梯保有量33018台。超过10年以上的有3914台。占比11.9%。与上述两市相比,芜湖市电梯的老化程度较深。
二、存在问题。
1、电梯老化明显故障多。
从现状数据可以看出,市电梯有相当部分已进入“衰老期”,故障率影响使用期限。老旧小区电梯问题更多。天香苑一期2023年各类故障约40起,全年维修费用约10万元;平均每个月3起。天香苑二期2023年各类故障约70起,全年维修费用约8万元。平均每个月6起。
2、老旧小区问题较集中。
安装电梯已成建筑常态,且数量逐年迅速增长,较2018年同期基数已翻一番。近五年来,被界定为安全事故的情况不多,但根据市电梯应急救援信息化系统数据统计,老旧电梯故障率和困人频率明显高于其他电梯。随着使用年限的不断增加,五年后,我市预计近一半电梯迈入“老龄化”,电梯本体运行风险增大。
3、源头控制“先天不足”。
目前运行的部分老旧电梯的采购环节就存在“三低(低端、低配、低价中标)”现象,造成电梯故障率上升。土建环节对底坑防水、机房温控、井道设计监督控制不严,留下安全运行隐患,部分小区一到梅雨、高温季节,故障频发。加之市场优胜劣汰,十年后,原产企业是否存在,也会对设备维保产生重要影响。
4、使用单位主体不明。
部分电梯使用单位(物业公司)片面追求利益,存在压低电梯维护保养价格现象,消极甩手托管,缺少对维护保养有效监督,电梯发生故障时,物业公司往往出于节约成本考虑,能修则不换、能迟换尽量拖,致使维护保养“偷工减料”、“以修代保”,造成电梯设备故障无法及时消除,电梯“带病”运行。
5、电梯更换费用巨大。
电梯的维保费用由电梯使用单位(物业)支付。六安市2023年,市本级(金安、裕安、开发区)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维修,总金额302.8万元,涉及11个小区、39台电梯。平均每台电梯维修费用7.78万元。
从作为芜湖市第一安装住宅电梯的铁佛花园情况看出,更换电梯费用巨大。铁佛花园ABC 3栋楼,共计六部电梯,其中A栋电梯更换一部,约20万。C栋电梯两部全部更换,共计约48万。另有B栋两部,A栋一部未更换,仅维保。
6、政策指导作用不强。
据调研,河南省、北京市,均对电梯的使用期限做出了明确规定。
有的市乃至省尚未出台电梯强制报废办法。
三、意见建议:
1、摸清底数,建立电梯“衰老”预警机制。
作为电梯监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做了大量的工作,定期督导电梯使用单位检测电梯运行状况,并建立了电梯应急救援信息化系统,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电梯的使用安全。但面对庞大且持续增加,又不断老化的电梯,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摸清底数,对电梯老化情况进行动态评估,维修次数达一定量,或生产厂家零配件无法保障的,均应做出特别警示,相对应的缩短检测间隔,综合分析隐患问题,有针对性地拿出应对办法,确保百姓生产生活及生命安全。
2、明确责任,强化电梯日常精准监管。
科技进步,带动生活方式的变革。高层建筑的建造,对电梯质量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电梯从生产、安装、使用等环节,均有明确的责任主体。生产厂家对质量的把关应随着时代的变化而逐步提升。建筑企业不能因为控制成本等因素,降低电梯的配置标准,从而降低电梯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行业标准落实应接受严格的监督和评估。同时,面对不断增加又持续老化的电梯现状,使用单位更应采取一系列严格的管理措施,规范电梯使用和维保,杜绝不文明使用电梯行为对电梯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尽可能的保障电梯的使用安全。
3、筹措资金,应对未来的电梯更换压力。
如果全市电梯陆续更换,以20万一台计算,费用将达66亿元人民币(33072×20万=6614400000元)无论这笔钱谁出,都将是个不小的数目。铁佛花园住户经济情况尚可,其他老旧小区和安置房的住户,能出资更换电梯的能有几何?为此,面对未来几年即将到来的电梯使用到期更换潮,市里应早作准备,提前预留资金,采取住户出一点,企业出一点,政府出一点的办法,划等级的应对商品房、安置房等不同类别的电梯维保与更换问题。提前谋划,精准保障。
4、出台制度,统一电梯“衰老”管理。
从媒体信息可以看出,有部分地区(北京、河南等地)出台了电梯管理办法,其中内含电梯的强制报废内容。单梯15年,双梯18年,最长不超过25年。且大修超过三次的,缩短检测间隔,确保电梯安全。纵观安徽省,尚无类似政策出台。这一情况让使用单位对电梯始终持有“能将就则将就”的态度,“能不花钱就不花钱”的初衷,无限制的延长使用期限。出台电梯强制报废办法,分类评估电梯的运行能力,对超期(电梯出厂标注的有效期)服役和零部件更新乏力等情况,有针对性的出台规则,指导使用单位应对电梯的老化问题,杜绝了“带病”电梯坚持工作的情况。确保百姓生命安全。
(农工党市委常委、镜湖支部主委 芜湖市政协委员 镜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谭闽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