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安徽省委会:基层“小治理”发挥“大作为”
来源:民革安徽省委会 2024-03-29 15:21:07 责编:曹昱 王悦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要坚持党建引领,把组织基础筑牢,探索推动“以条为主”的部门多头管理向“以块为主”转变,基层治理由“碎片化”向“系统化”转变,系统解决好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中共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这就需要基层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并将其更好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以基层“小治理”筑牢社会稳定“大格局”。据调研,当前基层社区治理工作仍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是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存在短板。乡镇、街道有职权的不抓具体,抓具体的没有职权,导致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具体工作中“束手束脚”。基层干部往往是“一个萝卜管好几个坑”,用于推动基层治理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不足。社会组织发育不足,难以有效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公共服务职能。

二是回应群众多样化诉求仍显不足。基层主要提供均等化、标准化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与群众需求的多样化、复杂化、精细化、精准化特征不够匹配。如社区网格管理精细化不足,重复管理和遗漏管理现象并存。

三是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不少群众认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是基层政府和其他组织的事,一定程度上造成社区(村)干部忙得团团转,老百姓袖手旁观看热闹的局面。

四是矛盾化解渠道不畅通。基层治理长期处于“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模式,致使“信法不如信访”“和平解决不如大吵一架”的观念在部分群众中存在。

五是基层干部能力水平亟待提升。近年来,干部年轻化和文化素质有所突破,但随之带来的是基层工作经验、群众工作经验相对不足。对基层干部激励不足,影响干部能力提升的自生动力。后备干部培养更是难,干部来源渠道窄、流动性大,留不住年轻干部。

为此,建议:

一要坚持党建引领,把组织基础筑牢。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将基层党建与乡村(社区)治理、民族宗教、信访矛盾化解等工作有机结合。将基层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服务组织等纳入党建范畴,如构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党支部+红色业主委员会+红色物业企业”管理体系。

二要优化顶层设计,把工作机制理顺。持续优化和整合基层政府职能,完善地方政府权责清单,遵循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探索推动“以条为主”的部门多头管理向“以块为主”转变。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现基层治理由“碎片化”向“系统化”转变。持续深化基层减负工作,引导基层干部将主要精力投入重点事务。完善基层自治组织架构,健全民主决策议事机制。

三要注重能力激发,把工作队伍建强。在正向激励方面,为基层干部提供多样化职业发展路径,以及更多的职业发展空间和晋升机会。在反向约束方面,做到从严管理和要求。在容错纠错方面,结合实际配套实施细则,并建立相应的澄清保护和负面影响消除机制。加强乡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注重从专业大户、青年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中发掘优秀人才。

四要强化矛盾化解,把社会稳定守好。网格化管理中重点关注和摸排辖区内群众的矛盾纠纷点,对可能引发纠纷的问题及时预警。打造专业调解机构、建强群众矛盾调解队伍,对已经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调解。丰富宣传教育方式和手段,如巡回审理、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突出对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的培养。加快乡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基层政府、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多部门的联动机制。

五要突出主动参与,把群众主体激活。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等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健全多元化激励机制,如鼓励群众通过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积攒奖励积分,并与党员发展、民主评议、村民代表和“两代表一委员”推荐、信用户评选、各类模范评选等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