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企兴万村”行动启动以来,全省累计2.54万家民营企业参与行动,实施“兴村”项目3.37万个。全省前两批411个精品示范村中,“万企兴万村”民营企业在389个村投资845个产业项目,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高质高效的农业强省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万企兴万村”行动在推进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乡村资源整合推介力度不足。就“万企兴万村”行动来说,企业是外因,乡村是内因,外因要通过内因起作用。但目前乡村的内生动力发挥尚不够充分,村级的闲置资产、集体建设用地、财政衔接资金等整合、推介不够,乡村可动用、可整合的资源有限,工商资本下乡的积极性难免受到影响。
二是金融产品创新尚需加力。农业规模经营资金需求量大,使用周期长,民营企业经营主体大多存在资金缺口。各地虽然建设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但主要用于流转,金融机构对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积极性不高。我省近期推出了农业设施确权抵押、“肉牛贷”等金融产品,但由于试点推广、适用面窄等原因,远不能满足企业需求。
三是乡村振兴带头人队伍亟待加强。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人,尤其是熟悉乡土环境和市场化运营管理的产业带头人、致富带头人队伍。村级干部既要落实上级任务,又要处理村务工作,精力难以兼顾,经济素养、担当作为也参差不齐。
四是农村营商环境有待优化。当前,关于农业农村的文件不少,优惠也很多,但政出多门、各管一摊、条块分割,容易扯皮。部分企业反映办事难,遇到问题不知该找谁。
为此,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乡村资源整合能力。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探索组建推广“强村公司”,全面梳理盘活村集体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将乡村分散碎片化的闲置资源资产进行专业化整合、项目化打包,围绕订单农业、农产品加工、工程劳务承包、社会化服务、物流运输等业务,通过与外来企业入股、合作、联营等市场化运营方式,实现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民稳定增收和促进工商资本下乡“三赢”。
二是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扩大农业设施确权贷款推广范围,完善涉农贷款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拓宽融资抵押担保范围,发展产业链融资、生产订单融资等创新金融产品。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出台了《关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企业的实施意见(暂行)》,对企业以入股联营方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金融机构要及时跟进研究相应金融产品,尽快释放改革红利。
三是进一步选好用好振兴人才。借鉴江浙等地经验做法,试点推广优秀民营企业家担任乡村“产业顾问”制度,发展壮大乡村职业经理人队伍。优先从有威望、群众认可度高的致富能手、合作社负责人等优秀人才中选拔村干部并兼任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薪酬激励制度和以经营性收入为核心指标的村集体经济负责人业绩考核机制,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四是进一步优化干事创业环境。我省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极大鼓舞了民营企业参与热情。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具体实施举措,制定更多有利于民间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优惠支持政策,鼓励更多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强化政策执行力度,建议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建立跨部门的项目帮办和问题反映解决机制,强化业务部门联动,把协同部门“有责”提升为“同责”,不断增强有关部门协同能力和工作效率。
(作者系省政协常委聂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