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政协:完善履职评价 激发“委员之力”
来源:阜阳市政协 2025-02-21 12:02:01 责编:王悦 刘鹤

记者从近期召开的阜阳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了解到,委员提交大会发言同比增加15.2%,提交提案同比增加近100件,不仅提交数量增多,且质量高。这主要得益于阜阳市政协出台的《政协阜阳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为实现委员“有作为”、工作“有规范”、履职“有途径”搭建了平台和载体。

为提高委员履职能力,激发委员履职热情,2024年11月25日,阜阳市政协召开主席会议研究出台《政协阜阳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评价办法(试行)》,明确了全体市政协委员履职评价标准、评价内容、等次评定、结果运用等内容,切实加强了委员履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记者发现,《办法》试行后,委员履职有了“导航仪”,目标明确了;有了“记录仪”,干劲增强了。市政协办公室还根据委员履职评价办法,健全完善了“阜阳智慧政协平台—委员履职评价系统”,建立委员履职电子档案,使委员履职情况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评价结果是衡量委员履职表现和成效的重要参考。”市政协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政协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委员履职评价标准”,采用积分制,实行动态管理,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其中,履职评价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委员,在次年市政协全体会议上给予通报表扬,并抄送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及委员所在单位;履职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委员,通报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及委员所在单位,并由有关负责同志对其提醒谈话;连续两年履职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委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劝其辞去市政协委员。

阜阳市政协负责人强调,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助力全市政协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媒体记者 张淼 通讯员 杨燕 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