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蒙城县政协牢牢把握提案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更好发挥提案在政协工作中的全局性作用,打造“提案有情怀、办理有温度”工作品牌。紧紧围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创新中提升,提案工作呈现质效双升的良好局面。
坚持质量导向,打造“好”提案。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利用多种形式,在“提得好、说得准”上下功夫。加强指导培训。通过委员双月学习会、专题培训、专委会和界别活动、提案办理协商等,对委员“提什么、怎么提,如何办、规范答”进行培训辅导。做好提案引导。围绕县域发展定位,精选提案参考选题,下发《关于征集政协蒙城县委员会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引导委员围绕中心、聚焦民生撰写提案。发挥界别优势,培育集体提案,推进大会发言、调研报告和各类协商会议成果转化成集体提案,实现集体提案数量、质量双提升。严把审查关口。强化初分、初审、复审和终审环节,坚持“凡立必审”,不搞“凡提必立”。规范“撤、并、转”,将主题雷同、意见建议相似的提案“并案”处理为承办单位“减负”,推动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加强沟通协商,推动“真”办理。紧扣提案办理这一关键环节,与县绩效评价中心密切合作,推动提案办理单位由“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一是在提案“交得准”上下功夫。坚持“先协商、后交办”。政协提案委对立案件初定的办理单位进行“回头看”,对有疑议提案与县绩效评价中心及有关单位充分沟通协商,不断完善承办单位办公室主任会商机制,协商确定主办、协办单位,确保所有立案件交办对口、协办合理,实现“精准交办”。二是在提案“办得实”上下功夫。交办会后,52家主办单位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领导、具办科室、具办人,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任务清单,列出行事历,做到任务、人员、措施“三落实”。坚持“先沟通后办理,先协商后答复”,深化“办理三访”,加强前期、中期沟通协商,密切主办、协办交流协作,采取“调研+座谈”方式办理集体提案,深化“集体提案集体评议”,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实现“高效办复”。三是在提案“督得严”上下功夫。完善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工作机制,发挥重点提案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示范作用。会同县绩效评价中心及时通报提案前期、中期、后期办理进展情况,召开迟办提案单位协调会,督促办理。对主办单位办结提案全面开展“回头看”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基本满意”件和“不满意”件,由主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进行“二次办理”,实现“高质办结”。
锐意开拓创新,主动“优”服务。为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常委会积极推动提案工作创新。一是搭建“四方”协商平台。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围绕专委会、界别活动和集体提案、重点提案的协商办理,2024年,全年开展45场“调研+座谈”提案办理协商会,深化委员、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及政协组织“四方”面对面协商。集体提案、重点提案均制定调研方案,持续开展集体评议回复,全程跟踪督办办理回复落实情况。深化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转化”衔接工作,委员提案转化检察建议4件、检察建议转化委员提案2件。二是实现提案办理“闭环”。按照“交办必落实、落实必见效”原则,及时了解和掌握提案办理的动态和难点,通过沟通协商破解办理梗阻。先后对农业农村局、文旅体局、教育局、城管局等提案承办大户进行提案办理走访调研督办,推动民生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导向,落实委员提案及主办单位答复函的“三段式”要求。通过“三期”进度督查、走访督办、办理“回头看”和满意度测评等,不断完善提案办理工作“提、立、交、办、督、评及表彰”全流程“闭环”式管理和服务。三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继续采取集中资料审查、电话回访和实地复核等方式,对承办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与委员沟通情况、办理过程、办理实效、满意度等进行评估。强化协办单位协办质量,将协办函回复质效、协商会参与情况等纳入督查和评估范围。优化办理过程评估项目及分值,推进解决提案办理过程中存在问题。首次开展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提案办理工作者表彰。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提案建议,承办单位及时向委员说明情况,实行跟踪办、连续办、系统办,切实提高委员满意度。提案工作呈现出“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部门联动、社会关注、委员满意”的良好格局。
(陈矗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