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近年来,我省坚持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粮食安全和乡村产业振兴筑牢“耕”基。截至2024年12月底,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6521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8.4%。
就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笔者近期在合肥、淮南、淮北、宣城等地调研了解到,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总体是好的,呈不断上升趋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部分县区主体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项目工程量、价格审核把关不严;对设计把关不严,有的设计内容不能满足群众生产需要;部分项目建筑材料检验资料、施工与监理资料不完整;工程验收环节“走过场”。
二是部分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企业未完全按图施工,存在一定偷工减料、工艺粗糙等问题,出现路面开裂、路面厚度不足、农田防护林成活率低等现象;施工中未按建设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再利用,造成前期耕地地力下降;部分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监理义务。
三是工程款拨付进度慢,甚至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虽然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补助资金、省市配套资金按照实施计划约定足额下拨县区,但因为种种原因,县级财政不能按照与施工企业的约定完成资金拨付。
四是部分农田基础设施未使用或管护不到位,机井、涵管、水泵等配套设施存在老化损毁等问题;有的设备长期闲置成摆设。
五是农田建设队伍技术力量薄弱。上轮机构改革,市、县重新组建农田建设队伍,但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够,缺乏技术人才,农田建设管理力量相对较弱,难以适应当前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需要。
高标准农田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也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这就要求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建成之后要加强管护利用。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要求,强化项目勘察、测绘、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监理、评估评审全过程质量管控。严把施工进场材料、构配件质量。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抽检基础上,引入市、县主管部门抽检。严把监理质量,定期抽查,从严查处监理人员不履责行为。在竣工验收环节,要确保项目档案真实、齐全、完整,确保工程“量”“质”均满足规程规范及设计要求。采取“纪检+职能部门+专业机构”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开展工程质量管控和监督。
落实多元化管护责任。坚持“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做到有制度管、有人管、有钱管。对保修期内工程,一律由施工单位负责管护;对水闸、泵站等具有较强专业性的设施,选择具备专业条件的企业负责管护;对沟渠、机耕道路等专业性不强的农田设施,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或成立专业队伍进行管护;对于流转土地,由村集体约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管护;采取市县财政补助一点、村集体筹集一点等办法,多渠道筹集管护经费。
注重经营质量提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区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入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主体,走稳科技兴粮之路,发展高质高效农业。防止高标准农田撂荒弃耕、“非粮化”、“非农化”,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基层队伍较弱,技术支撑不足,在落实相关管理制度过程中容易出现监管盲区,给违法违规行为提供可乘之机。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队伍建设。
(作者系省民进资源与环境工作专委会副主任 陆燕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