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进一步加强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
来源:长丰县政协 2025-05-19 17:03:03 责编:毛学农 王悦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和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普及率不高,体系不健全。城区内主要临街人行道中已铺设的盲道不连续,有的出现断层;有的盲道被固体障碍物阻挡,被非机动车辆、摊位、垃圾箱等占用或阻断;有些路段盲道设计和铺设不规范,坡道过陡、过短;有些公共场所没有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车位、无障碍电梯等设施。公交车站普遍没有设置盲人站牌,也没有无障碍出租车等。

二是认识不到位,管理不完善。有关部门对无障碍设施宣传管理不够到位,存在一定的重建设轻管理现象,如很多居民对如何保护和使用无障碍设施不了解,有的已建好的无障碍设施功能被人为破坏,有的公共场所设了隔离墩、隔离柱等,影响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此外,有些无障碍设施在建设时没有严格遵守《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建好的设施无法使用,如有的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度达不到标准,轮椅无法进入等。

三是使用不方便,有安全隐患。一些无障碍设施存在“不敢用”“不能用”“不好用”等问题,不仅无法为残障人士出行提供方便,甚至还存在安全隐患。如有些繁华商业街上供残疾人使用的坡道少又陡,轮椅通行困难;有的盲道破损严重,且快递车在上面随意穿梭;个别旅游景点无障碍设施缺少指引,游客不能正确识别使用。

四是改造不系统,衔接不顺畅。部分道路的人行通道过窄导致轮椅通行不便,且人行道以及安全岛上针对电动自行车设置的路障也影响轮椅通过。另外,有的地方还存在设施与设施之间无障碍设施衔接不够顺畅等问题,如居住小区与街道、公共设施之间无障碍设施缺少连接。

为此,建议:

一、依法建设,严格规范。对于城市内已有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如清理盲道占用物、延长盲道、降低马路入口高度等;对于还未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公共场所,如新建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车位、加装电梯等,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进行建设。有关部门在审查建设设计方案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方便特殊群体出行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要求,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对规划实施过程严格监督,及时纠正和查处,并严把验收关。

二、强化管理,协同治理。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各单位以及社会的重视程度,教育引导社会民众和业主单位自觉爱护无障碍设施,以发挥其正常使用效益。按照“谁建设谁管理”原则,住建、城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建立协调沟通机制,依法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养护、使用等实施管理。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和普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认知水平,营造全社会关心、了解、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整体谋划,实现共享。在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区服务“三位一体”同步发展上进行整体谋划,特别是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加强无障碍信息交流平台构建,通过语音导览设施、网络信息无障碍工具等,建立起完整的无障碍信息体系,保障老年人、残疾人能够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产生活。

四、优化设计,改造提升。将无障碍设施使用对象由残疾人和老年人,逐步扩展到儿童、孕妇、行动不便等群体,降低无障碍设施的整体建设成本和运维成本,提高设施使用率,以更精细化和更人性化的设施设计为民众提供服务。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继续做好无障碍环境改造提升,如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升居住品质,为特殊人群出行提供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