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理念,强化规划管控引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细化土地利用监管措施,着力提高规划管理的科学性和要素保障的精准性,不断提升用地功效,为亳州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要素保障。
在强化规划管控引领方面,建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严格落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基于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提升空间管控、规划监督、优化布局、资源配置工作质效。坚持与规划编制做好制度衔接,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划许可实施规范等各项要求,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严格依据详细规划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证件。该市开展了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分的51个管理单元,进行整合优化、重新划分为19个管理单元,并明确每个单元的发展定位、主导功能、底线管控和建筑规模总量等要求。同时,持续优化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完成了S245利辛段一期建设工程、宿迁至遂平高速公路亳州段等多个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工作。
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方面,通过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跟踪办理、强化部门协作等手段,不断提升土地要素保障质效。今年及时召开土地要素会商会,研究解决项目用地问题。严格落实《亳州市工业用地配置差别化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根据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供地,反向倒逼低效用地退出。上半年审批各类新增建设用地32个批次、面积3064.92亩,供应土地212宗、面积8245.30亩。持续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存量用地动态管理台账,强化边角地块盘活利用,并对辖区内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等存量资源进行全面摸排,分类施策推进处置工作。今年以来,已出让街边角空闲地块3宗、面积31.7亩,全市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3775亩、处置率13.86%,处置闲置土地1625亩、处置率15.25%,分类盘活工业低效用地20宗、面积1866亩。同时,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新出让的工业用地全部采取“标准地”模式供应,推动工业用地按标出让、按标施建、对标验收、依标评价,有效提升了用地保障质效和工业项目亩均效益。2025年1-6月份,全市各省级开发区累计出让工业用地“标准地”39宗,面积1700.23亩。
在细化土地利用监管措施方面,深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改革,研究印发《亳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有关意见(2025年修订)》,提出了细化开工竣工期限、加强与税务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及时下达开工竣工提醒、规范延期申请与违约处置、强化监管措施与诚信档案管理等系列举措,实行国有建设用地全周期管理。建立季度调度机制,梳理通报批而未供和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进展和问题,督促指导各县区加快处置。同时,在土地出让方案中明确项目投资强度,约定项目单位在用地成交后30日内,要与载体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实行“双合同”监管,进一步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力度。今年以来,各开发区符合签订“双合同”条件的39宗工业项目用地均已全部签订合同。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优化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探索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确保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有序、有度、高效,以高水平的土地要素保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周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