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完善制度机制为主线,推动专门协商机构履职提质增效。
坚持党建统领,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池州市政协党组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履职全过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点成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政协履职与全市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引领学、主席会集中学、常委会专题学、专委会全员学,制度化安排常委、委员以及党派团体负责同志列席重要会议,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深化内化转化。出台《市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监督谈话实施方案》,深化“一把手”监督,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成立市政协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政协机关党委,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架构和制度体系,推动党建工作深度嵌入履职活动。
完善协商体系,推动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持续深化协商民主实践,制定出台《政协池州市委员会协商工作规则》,构建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为重点,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为延伸的全方位协商体系,有效打通协商民主服务中心大局“最后一公里”。积极探索“跨部门协同+两级联动”协商调研格局,引入安徽省工程咨询院、池州学院专家力量,围绕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全域旅游等课题开展调研协商,为党委中心工作提出一批专业性强、精准度高的决策参考。出台《政协池州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和促进凝聚共识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知联会定期交流、工作联动机制,常态化走访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人士,深化与港澳台各界沟通交流,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沟通联络,及时收集反映各类群体合理诉求。研究制定《政协池州市委员会关于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政协池州市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委员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延伸委员履职触角、建强基层履职阵地,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
健全委员管理,激发委员主体作用。通过建章立制持续推进委员履职能力建设,先后出台《政协池州市委员会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政协池州市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工作实施办法》,将委员履职情况作为优秀委员评选、换届时继续提名等的重要参考,不断提升委员服务管理规范化水平。新修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池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加强和改进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实施办法》,为委员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提供清晰指引,助力委员更好履职。创新开展“我为‘十五五’规划献一策”“请您来参与-我为政协工作献良策”等多项活动,广大委员聚焦产业发展、城市更新、教育文化以及政协事业发展提出数百条意见建议,被相关市直部门采纳以及融入市政协各项日常工作中。
强化机关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质效。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出台《政协池州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实施办法》,完善前置研究清单和需求对接清单的“双清单”调研机制,合理规划调研的路线、时间、参加人员,切实做到为基层减负。新增、修订《政协池州市委员会关于加强会议和培训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市政协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9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强作风、提能力、优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委员和政协干部主动担当、靠前服务,扎实做好助企纾困、化解矛盾、政策宣讲等惠民工作。成立市政协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常态化邀请市直单位负责同志、专家学者进机关授课,定期与市直单位联学联建,聚焦重点工作攻坚、重要材料撰写等互学互鉴,持续提升机关服务保障能力。
(徐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