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太和县农村法治化建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能力和水平,健全乡村法治组织体系,推进村级事务阳光透明,找准分析问题的办法,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和深入思考。”太和县政协委员梁超说。他在今年太和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太和县农村法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被太和县政协列为第132号提案。提案办理单位为太和县司法局。
太和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梁超委员的提案办理,第一时间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结合太和县农村法治建设实际及相关部门协同职责,本着对推进太和县法治乡村建设、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具有指导意义的宗旨,落实厚植法治文化举措,联合各乡镇指导村(社区)开展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严格遵循“群众提、村两委议、乡镇审、村民代表大会定”的流程,将法治精神、移风易俗融入村规民约。目前全县村(社区)已完成村规民约修订,实现了“一村一约、务实管用”。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融合。依托村级公共文化设施,打造“法治文化广场”“法律图书角”“法治宣传栏”等,开展“法治+民俗”宣传活动,通过快板、戏曲、故事宣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法治文化融入日常生产生活。
激发活力,健全乡村治理法治化组织体系,强化基层党组织法治引领作用。联合县委组织部开展农村党组织书记“法治能力提升”专项培训,重点讲解与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党组织运用法治方式治理乡村的能力。在全县31个乡镇建立“一站式”综治中心,在310个村(社区)配备专职调解员、法律顾问,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治理。培育农村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在矛盾调解、移风易俗中发挥自治作用。
约束权力,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能力和水平举措,加强村级干部法治培训。针对村“两委”班子、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群体,开展“法治素养提升工程”,推进村级事务阳光透明,推广“村民说事”“民情恳谈”制度,化解群众诉求。
大力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满足法治乡村建设需求。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全县31个乡镇司法所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实现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落实困难群众法律服务保障。
深入开展乡村“三治”融合,打造法治乡村建设样板,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联合县委宣传部、民政局推广“村民道德积分制”,通过积分奖励、评优评先等方式,激发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选树“新乡贤”“好公婆”“好儿媳”,以道德力量引领乡风文明。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太和县政协继续联合相关部门,持续深化农村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完善举措、补齐短板,切实把提案建议转化为推动太和县法治乡村建设的实际成效,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太和县政协主席海治国说。
(关峰)